中共江西省地质局党组关于曾文乐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
局属各单位、局机关各处室(部门):
经2022年10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:
曾文乐、林春、陈宜男同志任二级巡视员;
林华山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郑想同志任局组织处副处长;
郭素美同志任局组织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光辉同志任局地质矿产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福民同志任局办公室一级调研员;
刘效贤同志任局地质灾害防治处一级调研员;
刘凯同志任局审计监督处一级调研员;
肖秋云同志任局宣传处二级调研员;
叶瑜耀、高素云同志任局直属机关党委(直属机关纪委)二级调研员;
熊丹云同志任局财务处二级调研员;
曾丽华同志任局离退休工作处二级调研员;
黄小娥同志任局国际合作交流处(境外地质处)二级调研员;
程润莲同志任局资产管理处二级调研员;
黄桂香同志任局直属机关党委(直属机关纪委)三级调研员;
胡青华同志任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处三级调研员;
潘洪凯同志任局发展规划处三级调研员;
王臣同志任局人事处四级调研员;
徐菁同志任局地质灾害防治处四级调研员;
余雅霖同志任局科技教育处四级调研员;
罗立竣同志任局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处四级调研员;
周华、郝召召同志任局直属机关党委(直属机关纪委)一级主任科员;
刘娟同志任局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;
董晨同志任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处一级主任科员;
刘昊雯同志任局发展规划处一级主任科员;
张华同志任局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;
黄文婷同志任局宣传处二级主任科员;
胡婧雯同志任局财务处二级主任科员;
胡涵同志任局核地质与能源处二级主任科员;
刘光健同志任局地质灾害防治处二级主任科员;
钟千方同志任局生态环境修复处二级主任科员;
张欣同志任局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;
梅静雅同志任局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;
陈建军同志任局组织处三级主任科员;
刘媛同志任局宣传处三级主任科员;
黄睿同志任局直属机关党委(直属机关纪委)三级主任科员;
王玉同志任局人事处三级主任科员;
罗曦、罗晞睿同志任局水工环地质处三级主任科员;
朱振新同志任局生态环境修复处三级主任科员;
袁钦同志任局财务处四级主任科员。
免去:
胡青华同志的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职务;
郑想同志的局国际合作交流处(境外地质处)副处长职务;
潘洪凯同志的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;
刘凯同志的局财务处一级调研员职级;
王福民同志的局发展规划处一级调研员职级;
薛磊同志的局宣传处三级调研员职级;
刘娟同志的局组织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;
刘昊雯同志的局企业发展和经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;
陈建军同志的局发展规划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;
黄睿同志的局审计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。
中共江西省地质局党组
2022年11月8日